药酒商标属于第几类?
我国作为现在来说药酒最早的起源地,药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。而对于药酒来说,许多喜欢喝酒而又喜欢养生的人来说可谓算是一绝了。
药酒将作为饮料的酒与治病强身的药“溶”为一体的药酒,不仅具有配制、服用简便,药性稳定,安全有效的优点,更因为药能够借酒力、酒助药势而充分发挥效力,提高疗效。
药酒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,那你知道在商标分类中,药酒属于哪个商标类别吗?
药酒商标属于商标分类第5类。
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。
本类尤其包括:
除梳妆用制剂以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;
婴儿和失禁者用尿布;
非人用、非动物用除臭剂;
含药物的洗发水、肥皂、洗剂和牙膏;
膳食补充剂,为正常饮食提供补充或有益健康的;
医用或兽医用代餐物、营养食物和饮料;
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;
本类尤其不包括:
梳妆用不含药物的卫生制剂;
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;
矫形用绷带;
非医用、非兽医用的代餐物、营养食物和饮料,上述应被归入相应的食品或饮料类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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